关于开展对董静岚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成果自〔2015〕7号)第三十一条及《成都市蓉海社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成都市蓉海社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蓉海公司审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蓉海公司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1日起,对董静岚同志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工作职责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法规相关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职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组长:蒋雨含
审计组成员:李小允、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联络人及电话:蒋雨含15208111880李小允19828933533
联系地址:蓉海公司内控部(或审计现场办公室)
特此公示。
成都市蓉海社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